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4.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
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学校组织遴选推荐至省教育厅。名额2人。
四、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全面梳理本单位符合要求、能力突出的人员,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
五、报送材料
1.考核材料1份。推荐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1份。
3.《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2份。
4.《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见附件4)一式5份,A3纸正反打印。
5.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聘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CN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5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pdsu.edu.cn。
联系人:李娟 电话:0375-2657026
人事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