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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豫人社办函〔2021〕66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豫创新创业,支持留学人员从事重点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发项目的科研和攻关,推动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重点。重点资助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生物工程、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申报时间和办法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认真审核,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621室: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表格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留学回国专栏”下载。

(二)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扫描件。原件由报送单位审核,复印件上盖单位审核章。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并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联 系 人:王晓倩 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026 2657617

人事处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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