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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6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专技〔2021〕5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在德、能、勤、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省内或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和我市战略需求和省内外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项;获市级科技进步或市级社科类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

3.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4.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等国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或作为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独立完成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通讯作者在CN、ISSN类学术期刊独立完成发表论文5篇以上;

5.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省或省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7.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9.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同行专家推荐、组织考核德、能、勤、绩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人事处协同科研处、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会评审,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

三、提交材料

1.推荐报告1份。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并报送电子版。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公示1份、填写《民主推荐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同时提交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并报送电子版。

3.推荐人选证件:①身份证、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③聘任证书、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表、⑥近三年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者不能申报)。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所在单位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所在单位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五年内出版的论著、论文原件,并提供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所在单位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民主推荐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各1份,《同行业专家推荐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意见表》2份(需2名同行专家推荐)。上报表格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相关表格见附件)。

7.所有书面材料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袋上注明“2021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申报材料”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目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且工资系列是专业技术系列(因需要提交工资审批表)的人员才能申报。

2.按照市里文件要求申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须参加过市人社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且已取得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3.结合脱贫一线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下三类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 先评选的政策:一是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长期扎根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三是尼龙新材料、电气装备、特钢不锈钢、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储能的非公领域产业创新人才。

4.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不做为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对象。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8月11日上午12:00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62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晓倩 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026 2657617

人事处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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