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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018—2021年度)聘期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资助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进行2018—2021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条件

各单位参照《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资助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附件1)文件要求,严格考核。

二、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考核表(附件2)。

2.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3,需提供电子版)。

3.聘任期间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4.聘任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奖励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项目及奖励按级别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5.每位参加考核人员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期满考核材料”字样,并写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9月18日下午5:00前报人事处(办公楼620室),电子版发送至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晓倩 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026 2657617

人事处

2021年9月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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