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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平人社事业[2021]36号)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平人社〔2015〕112号),现就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符合《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平人社〔2015〕11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在职在岗正式人员,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申报材料

1、《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本人需签字,发送电子版)。

2、《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发送电子版)。

3、《平顶山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候选人业绩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领导签字+盖章,发送电子版)

4、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按表格中填报的顺序依次装订,见附件5)。

5、申报人相关业绩材料一份(无固定格式,1500字以内,领导签字+盖章,发送电子版)。

6、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报告一份(无固定格式,领导签字+盖章)。

注:上述材料统一装袋,并在袋面注明申报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学院提出申请(机关教辅单位申报人员向学科所属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表及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为五至七人,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须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择优选拔推荐。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人事处。

3、学校审核。人事处牵头教务、科研等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定后提交学校评审。

4、评审推荐。通过学校评审,确定拟推荐人员。

5、公示。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报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业绩材料均为任现职以来获取成果(不含在研项目),且符合文件规定。

2、同一成果不能重复填写(例如:获奖的课题(或项目)只能填写在“承担项目”或“获奖情况”其中一处);

3、《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请注明符合条款。

4、申报人员聘任期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5、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月5日12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宜

联系人:李文龙 徐 翔

联系电话:2657617

邮箱:pdsursc@126.com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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