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平顶山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学院行(2016)35号),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立足实践,勤学自立,助我成长,服务校园”的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现针对我校各部门开展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请切实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填写《平顶山学院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3日17:00前交至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行政楼207室),电子版注明用工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zz@pdsu.edu.cn,经校勤工助学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最终设岗情况将在学生处网站公布。
九月份,新生开学以后,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成为勤工助学的对象,各单位可对其开展用工。
联系人:郭朝洋 联系电话:0375-2077202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