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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报送推荐报告纸质1份,同时报Word电子版。推荐报告内容应包含推荐情况、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

2.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3)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4)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佐证材料由各单位逐一审验,并在目录清单上签字盖章。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2023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业绩一览表》1份(附件1),要求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并报送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5月26日下午5:00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620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倩 吕远 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026

电子邮箱:pdsuszk@163.com

人事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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