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2〕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认定条件的学校在岗教师。
二、认定要求
各单位参照《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严格把关。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条件的在岗教师,向学科归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学单位统一审核。
2.教学单位初审
各教学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行政人员需通过教学单位申报)提交的申报表及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四、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1份(附件2)。
2.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材料目录1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23年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申报”字样,并写明申报人姓名、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3.通过初审的人员由教学单位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电子版)。
五、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5:00之前。
报送地点:办公楼620室
联系人:王晓倩 吕远 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026
邮箱:pdsuszk@163.com
人事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