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持续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和实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管理出效益的目标,根据《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实验室:经学校批准设置的在实验室建制内的各类一级实验室。
优秀实验室工作者:全校各学院、各相关部门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详见《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
以一级实验室为单位,拟申报的优秀实验室填写《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拟申报的优秀实验室工作者填写《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并附优秀事迹支撑材料。
(二)推荐
各单位结合实验室实际管理和个人表现情况,对申报的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进行推荐。
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
(三)评选
学校组织对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进行评选。评选专家按照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参考指标(见附件4、5、6)采用查看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和查看实验室现场的方法进行打分;评选小组综合评审后,产生2023年度优秀实验室、优秀实验室工作者名单。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7日
(四)公示
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四、申报材料要求
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各相关单位将推荐参评的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51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至邮箱:pdsusysgl@163.com。
联系人:吕乐乐,电话:2656777。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1. 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办法
2. 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申报表
3. 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工作者申报表
4. 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评选参考指标(教学实验室)
5. 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评选参考指标(科研实验室)
6. 平顶山学院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