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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2020—2023年度)聘期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6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资助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学术技术带头人(2020—2023年度)进行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考核表(附件2)。

2.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电子版)。

3.聘任期间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公开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4.聘任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奖励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项目及奖励按级别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5.每位参加考核人员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期满考核材料”字样,并写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二、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考核。参加考核人员的相关材料于12月29日下午5:00前提交至人事处620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倩 吕远 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026

邮箱:pdsuszk@163.com

人事处 

2023年12月26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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