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关于2024年“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申报的函》(语合〔2024〕55号)要求,本年度语合中心将继续资助相关院校组织“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为进一步做好国际中文教育发展和中外人文交流工作,促进我校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现启动我校2024年“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可申报“汉语桥”校长访华团、“汉语桥”外国学生来华团组两类。
(一)“汉语桥”校长访华团
1.参团人员
境外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大、中、小学校长,其他境外教育机构的领导或学区领导,其他负责中文项目的决策人;致力于在本校或本学区创立或开发新的中国语言文化项目;原则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合国际旅行。不足10人不能成团。
2.活动内容
在华期间赴中国部分省市访问教育机构和学校,了解中国社会文化并与中国的教育工作者进行深度交流,拓宽合作空间。
3.费用
中心按照相关制度标准资助代表在华住宿费、伙食费、宴请费、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开展教育访问和文化体验等费用,原则上支持代表团5天经费(含抵离时间,根据互惠对等原则或外事交流协议接待的可不受5天限制)。
(二)“汉语桥”外国学生来华团组
1.参团人员
学生:境外正规公立或私立学校在读大、中学生,境外相关教育机构学员;原则上学习过中文并通过 HSK/YCT相应级别考试;非中国国籍,母语非中文;原则上14-30周岁,身体健康,适合国际旅行;三年内未参加过“汉语桥”外国学生夏(冬)令营项目。不足10人不能成团。
未成年人须配备带队教师,师生比例为1: 10至1: 20。
带队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有亲和力、责任心,沟通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和海外游学带团经验;身体健康,适合国际旅行。
2.活动内容
在华活动内容包括中文学习课程、中国国情和文化课程,时间占比 60%;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如中外学生交流、住家体验等)及中国历史人文景观参访体验,时间占比40%。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4天(含抵离时间)。
3.经费
中心资助营员在华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以及参加课程学习和文化体验等费用(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城市间交通费和课时费另计。
二、申报审批流程
1.以上项目均通过“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管理平台向语合中心提交项目申请。2024年开放两次集中申报时间: 4月10日-5月10日可申报计划于 6月-12月执行的团组,9月1日-30日可申报计划于 2025年1-8月执行的团组。
2.申报结束后,语合中心根据工作重点及目标,结合预算计划,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批。获批立项的团组,语合中心将与申报机构签署《“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合作协议书》并拨付首款。
3.申报机构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项目,按时通过“汉语桥”团组交流项目管理平台向语合中心提交项目决算,总结等结项材料,语合中心将根据结项审核结果,拨付尾款。不能按协议执行项目并结项的,语合中心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退回首款。
4.项目执行期间需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向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提供新闻素材,每个项目至少发出2条以上新闻报道;结项时需向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提交精选后的照片、视频素材,学员反馈等。
5.有意组织校长访华团和外国学生来华团组的单位请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负责人联系,就组团目的、团组规模、计划实施时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等进行初步沟通,在达成初步意向后开展参团人员招募工作,并提交项目申请。(不足 10 人不能成团)
联系人:胡月明
电话:0375-2656233
地址:办公楼328房间
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