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 2020 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4〕175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培养计划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 2020 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 2019 年度考核延期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采取委托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4.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7 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6.考核结果。
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教育厅将对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教师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非第一作者,或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不高、未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于6月17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1)、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8)、每位培养人选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单独装袋各一份报送至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1)、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026
电子邮箱:pdsuszk@163.com
人事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