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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顶山学院工勤岗位竞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9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下列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将组织工勤人员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工勤序列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申报现聘工勤技能岗位上一等级岗位(聘用在本岗位的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不可越级申报)。

2.满足上述第1条申报条件,根据《通知》精神,具备下列条件(1)、(2)、(3)中的1条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1)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2)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申报表》和《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申报人员汇总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支部)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为五至七人),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负责本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竞聘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资格、工作实绩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推荐。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评审。

4.评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岗位竞聘晋级人员。

5.公示。对拟推荐岗位竞聘晋级人员进行公示。

6.研究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并确定研究结果。

7.竞聘与管理。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岗位设置审批手续,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1.《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注册下载)、现任工勤技能岗位资格证书、申报岗位工勤技能资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及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套(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复印件按表格中填报的顺序依次装订)。

3.《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竞聘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由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机关支部)汇总,A3打印一式一份,负责人签章,附电子版)。

4.所在基层党委或党总支(机关支部)推荐报告一份(负责人签章)。

上述1、2材料申报人单独装袋(袋上注明申报人、申报等级、部门、联系电话),所在部门审核人需在清单上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翔 黄佳祺 联系电话:2657617

邮箱:pdsursc@126.com

、报送时间

2024年8月29日17:00,逾期无法受理。

人事处 

2024年8月19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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