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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30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函〔2024〕55号)文件要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2024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www.hnzjgl.gov.cn),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方式:依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取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有考核的自学等形式开展。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

三、学时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管理入口”注册并完成学时申报。

在省、市认定的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网上学习的,可自动登记学时;参加面授培训、研修班、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等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纳入学时计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合格的,自动生成“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确保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知晓“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www.hnzjgl.gov.cn)注册流程及学习、申报流程,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全员注册学习,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工作运行。

2.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学时审核效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学时审核,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学时,不得未经查看批量审核通过。

五、特别提醒

1.老师们请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操作,以避免出现学时无法同步等问题。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执)业注册、专家选拔、工作考核、申请各种奖项、各级各类人才评选推荐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或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能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能推荐各级各类人才项目。请各单位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正确认识,增强其主动参与继续教育意识。

3.自2024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开展继续教育往年补学。

联系人:王俊鹏 冯钟锐 刘亚平

联系电话:2657617 2657026

人事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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