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演练工作,提升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相关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豫消安办〔2024〕29 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实训演练,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本学期《“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活动培训计划表》和9月份活动开展情况送至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红兵
联系方式:2077232
邮箱: pdsxybwc@163.com
校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