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2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及平顶山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办(2025)21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鹰城英才”分类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间,引进或校内培养并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2024年12月1日后引进人员的认定工作待平顶山市人社局通知后另行开展。之前已认定过的人员无需重复认定。
二、人才分类标准
A、B、C、D、E类人才、“鹰城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人选等(详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鹰城英才分类认定评审表》(附件3),并按《鹰城英才分类认定评审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注:纸质版材料用档案袋封装,封皮上粘贴《鹰城英才分类认定评审材料清单》,并在相应的材料后打勾。
(二)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人员的《鹰城英才分类认定评审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处进行签字和盖章。同时,填写《鹰城英才分类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5)。
(三)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
(1)各申报人员须填写在线文档,网址:https://web.wps.cn/wo/sl/v310VepJ?app_id=1Lpw2nsHD6VeQvpTR6rRQF
(2)各单位收齐申报人员的《鹰城英才分类认定评审表》(word版)(附件3)后,与《鹰城英才分类认定单位汇总表》(word版)(附件5)一起打包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鹰城英才,发至邮箱rsc@pdsu.edu.cn。报送时间:9月3日上午11:00前,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2.纸质版材料
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纸质版材料,以及《鹰城英才分类认定单位汇总表》(附件5)(须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人事处621房间。报送时间:9月3日11:00,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联系人:徐 翔 黄佳祺
电 话:0375-2657617
附件:
1.平发[2018]12号《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2.关于印发《鹰城英才分类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鹰城英才分类认定标准(2020)》的通知
3.鹰城英才分类认定评审表
4.鹰城英才分类认定评审材料清单
5.鹰城英才分类认定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