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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6-09-30 发布单位:研究生处   点击量: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

2027年我校招收机械(085500)、材料与化工(085600)、学科教学(语文)(045103)、学科教学(数学)(045104)、学科教学(地理)(045110)、小学教育(045115)、学前教育(045118)等七个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计划分配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特别提醒:2027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7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在网上公布的信息要求报名。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

①考生有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等情况的,务必使用变更后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如系统显示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尽快联系我校,按我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②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注意: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6.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请考生务必知悉两种就业形式的真实含义,慎重填报。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我校公布。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将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学校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预计将于复试前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最新动态。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任一加试科目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我校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状况,按照学校学科建设需求及各学科培养要求,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有缺额的专业开展调剂工作。

(六)加分及照顾政策按照《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八)我校不开展考生破格复试工作。

(九)如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

(十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开展考生体检,具体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十三)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并提前告知其相关就业政策等。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学费标准详见《平顶山学院 2026—2027 学年收费项目标准公示》(网址:https://cwc.pdsu.edu.cn/info/1146/1817.htm)。

(二)奖助政策

我校奖助政策按以下文件执行:

1.《平顶山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平学院行〔2024〕69号)(网址:https://yjsc.pdsu.edu.cn/info/1084/1280.htm);

2.《平顶山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平学院行〔2025〕18号)(网址:https://yjsc.pdsu.edu.cn/info/1096/1758.htm)。

相关事宜可咨询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375-2077229。

九、培养所在校区及住宿

我校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培养及住宿均安排在湖滨校区,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十、重要提醒

(一)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在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609/20260924/2293971511.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称“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初试辅导或复试辅导,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我校高度重视考生诚信情况,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初试、复试、调剂、录取、新生复查等)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严肃认真对待,考生因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一、信息发布、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

信息发布

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pdsu.edu.cn/,重要的考试招生信息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政策咨询:

李沅擎 0375-2077228 18603900535

王子文 0375-2077229 19937506395

办公地点:行政楼721A室

QQ群:973586832

微信公众号:pdsuyjsc

电子信箱:yjsczs@pdsu.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467000

申诉渠道:

联系电话:0375-265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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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瑞

0375-2077215 1778819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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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增瑞

0375-2077008 1571656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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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强

0375-2657006 15837532998

教师教育学院

段恒耀

0375-2657705 15836966351

文学院

杜彬彬

0375-2657369 15224837779

附件:平顶山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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