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推动法学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校党委宣传部与政法系于5月25日下午15:30特邀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平顶山学院西校区2106教室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这次审判受到了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校党委副书记窦效民同志亲临现场与同学们一起领略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在庄严的国徽下,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田某涉嫌经济诈骗一案正式开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向法庭进行举证,以数份书证、物证充分证明被告人田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受害人4万人民币已构成诈骗罪,当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于指控进行合理辩护。最后,法庭合议庭当庭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严格的庭审程序和公正的法庭审判,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更激励同学们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同时也增强了在场同学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普法教育对大学生的影响,使同学们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相信公开审判定会对当代大学生学法、知法、用法起到积极作用,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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