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由政法学院团总支组织的政法学院青年志愿者支教两周年座谈会在政法学院办公室举行。政法学院党政负责人、焦店镇留村小学校长王海兴、政法学院青年志愿者代表参加了这次座谈会。座谈会由政法学院团总支书记李效武主持。
座谈会上,专程赶来致谢的留村小学王海兴校长首先代表小学师生向政法学院赠送了锦旗,他在致感谢辞中表示,青年志愿者的支教活动缓解了师资不足造成的压力,为留村小学带去了新思想、新观念,给学校注入了新的活力,深深感谢政法学院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两年来以来对留村小学的无私支持。
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沈义良代表政法学院接受了锦旗,他在致辞中,首先感谢留村小学为我院青年学生提供了锻炼的机会,此次充分肯定了政法学院团组织的支教活动,同时又提出了几点希望:
一、充分认识志愿者支教活动的深远社会意义和时代意义。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这是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社会实践的重要载体,是一件具有时代特点的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要提倡志愿者精神,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新的气风,对于培养青年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负责精神和责任意识,对于带动和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要持之以恒,力戒形式主义。青年志愿者活动,贵在自觉自愿,重在长期坚持。坚持“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究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的基础上,把那些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并具有一定专长的学生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自愿参与的积极性,把社会需要与青年志愿者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
三、院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协会认真总结支教同学的感言,积极在同学中间进行宣传,让尽量多的同学在志愿服务中共同品味成长。同时继续加强与留村小学的合作,把这项活动做好。
青年志愿者代表在发言中表示,支教活动让他们受益匪浅,为他们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加阅历、接受锻炼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他们纷纷表示要珍惜机会,克服困难,勤奋工作,进一步做好支教工作。
政法学院留村小学义务支教活动于2005年4月11日开展至今,已历时两年,两年来,在政法学院的大力支持下,青年志愿者不畏寒冬酷暑,风雨无阻,坚持每周 四下午徒步前往留村小学进行义务支教,得到了我校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留村小学师生的一致好评。本次座谈会不仅总结了以往的经验,规划了下一阶段的活动,而且将在当代大学生中进一步扩大留村支教活动的影响,促使更多青年奉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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