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我校在科技楼七楼会议室召开首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副校级调研员闫天德出席会议,学生处处长李宏亭等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处长李宏亭主持。
李宏亭同志宣读了《平顶山学院关于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传达了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高校要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从贫困生认定范围、认定标准和基本条件、认定原则、认定机构、认定程序后续管理等几个方面讨论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闫天德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他根据国家以及省政府实施意见,对我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促进我校健康发展、稳定发展。二、明确目标,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项任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一个长期、规范、系统的过程,是治本之策、长远之计。与以往的政策相比较,具有覆盖面广、资助比例高、政策导向作用强的突出特点。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闫天德同志认为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院(系)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把好事做好,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闫天德同志最后强调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切实把这项造福当代学子的重大决策贯彻好、落实好,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不断开创我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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