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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7-10-25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新闻作者:纪委 点击量:

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10月24日下午,校纪委、监察处在2106教室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安排部署纠风工作、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及清理“小金库” 工作。全校各院(系)党政负责人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校纪委委员出席会议,校纪委书记王洪彬主持会议。

王洪彬首先传达了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大主要精神,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对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论述做了重点学习。王洪彬要求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更加重视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出成效。结合我校实际,年底以前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落实;二是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三是创新制度,源头治腐,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四是强化监督,促进制度的落实,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王洪彬结合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中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整改,落实责任制,在本月月底前争取收到良好成效,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关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王洪彬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按照校党委、行政《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平学院发〔2007〕4号)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圆满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就我校清理私设“小金库”专项工作,王洪彬强调,根据校纪委《关于清理私设“小金库”的通知》(平学院纪〔2007〕12号)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月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于自查出来的问题能够认识错误、主动纠正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对于不认真自查自纠、隐瞒事实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管得住、管得久”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

会议还对有关案件作了通报,并对其他有关工作作了安排,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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