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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邀请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我校开庭

发布日期:2009-04-29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新闻作者:政法学院 点击量:

为了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强化专业知识,丰富教学内容,政法学院于4月28日上午特邀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在西校区2106教室公开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平顶山学院副院长罗士喜出席了庭审,政法学院负责同志和法学专业师生200余人一起参加了庭审。

在庄严的国徽下,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市内某旅行社涉嫌侵犯知识产权一案正式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庭进行举证,以照片、电话号码和qq号等实物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使用原告拍摄的照片已构成侵权,并提出让被告在平顶山晚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款一万元的诉讼请求。被告对于原告诉请进行了答辩。经过法庭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告知原被告于三日后到法院领取调解书。

在我校公开审理案件,让广大法学专业学生有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严格的庭审程序和公正的法庭审判,激励了同学们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信心和决心,也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权威。庭审在我校的成功举办,对我校青年大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将起到积极作用,定会成为大家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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