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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组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2011-10-20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新闻作者:纪委 点击量:

10月19日,由省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组成的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检查组莅临我校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组由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月玲,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熊光慈,省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张革玲组成。学校在2106会议室举行汇报大会,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机关各单位及院系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汇报会由校长文祯中主持。

督导检查组组长陈月玲在讲话中指出,省纪委这次组织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是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她从督导检查的政策把握、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等方面,对本次督导检查工作作了详细说明。

党委书记许青云在大会上作《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许书记汇报了我校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校务公开”制度、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治理公务用车等上半年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他说,学校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将其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构建了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直接责任”、职能部门和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具体责任”、纪委监察部门人员履行“职能责任”的“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形成了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一岗双责”反腐倡廉责任网络。

许书记指出,今后我们将按照《廉政准则》和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的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找准差距,明确任务,剖析原因,研究解决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为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汇报会结束后,督导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督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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