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统一部署,4月1至2日,党委第一、二、三巡察工作组及财务支出专项检查组深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党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本次巡察对象为机关党总支第二党支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学报编辑部)、机关党总支第四党支部(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机关党总支第五党支部(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基建处、审计处、国际交流处、地方合作处)、机关党总支第七党支部(保卫处)及其委员、党支部所属部门正副职,延伸巡察至部门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后勤管理处党总支、医学院党总支、第二附属医院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巡察工作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聚焦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工作。
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巡察工作组组长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职工和全体巡察干部作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工作是落实十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探索,是推动实现我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二是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巡察工作要坚守政治定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聚焦落实学校中心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零容忍、无禁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三是共同努力,切实保证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了工作总结和表态发言,机关党支部所属部门负责人也代表部门作了表态发言。
为便于师生反映问题,巡察工作组在巡察期间设有举报电话:2657629,电子邮箱:pdsxyxcz@163.com,办公楼、各教学楼、体育馆等处设置“巡察工作举报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