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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体育学院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5-11-11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新闻作者:郭嘉 点击量: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总局关于表彰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体群字〔2025〕68号),对在群众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我校体育学院荣获“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体育学院郭嘉老师荣获“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平顶山学院体育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服务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在群众体育组织、全民健身推广、体育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地方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获奖,是国家体育总局对我校群众体育工作的充分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体育教育改革,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推动群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平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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