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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我市“十佳退役军人”“十佳鹰城军嫂“十佳就业创业标兵”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3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通过选树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激发社会拥军热情,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五个十佳”评选和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平退役军人组办[2020]6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十佳退役军人:从我校退役军人中推荐评选。

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自强不息,干事创业,敬业奉献,为社会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3、帮助学校党委做好群众工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4、已荣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河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平顶山市首届最美退役军人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十佳鹰城军嫂:从户籍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家属及驻平部队现役军人家属中推荐评选。

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支持强军兴军事业,鼓励配偶爱军精武、爱岗敬业、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积极贡献,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在孝老爱亲、抚育子女、团结邻里、勤俭持家等方面事迹感人;

3、勤劳贤惠、自强自立,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和实际行动支持配偶安心服役;

4、相互支持、携手同行,共同营造良好家风,积极为配偶勤廉为政、担当作为提供坚强后盾;

5、获得市级以上同等荣誉的不在此次推选范围。

(三)十佳就业创业标兵:从我校退役军人中推荐评选。

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脱贫攻坚中,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认真负责,真抓实干,扎根一线,执着进取,勇担重任,发挥先锋带头作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成效显著,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疫情防控中,强化政治担当,坚守工作岗位,主动承担任务,模范践行疫情防控要求,带头弘扬正气,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关键时刻冲锋在前,用模范行动展现退役军人的精神风貌;

3、自强不息,干事创业,敬业奉献,勇立潮头,所从事的工作在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获得市级以上同等荣誉的不在此次推选范围。

二、推荐名额

学校组织遴选,“十佳退役军人”“十佳鹰城军嫂“十佳就业创业标兵”各择优推荐1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全面梳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人员,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于2020年7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审批表(附件1)(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推荐候选人简表(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纸质版报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pdsu.edu.cn

联系人:李娟 电话:0375~2657026

人事处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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