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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在我校举办

发布日期:2023-11-06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新闻作者:魏哲 点击量:

11月4日,由我校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以“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创新与法律修辞”为主题的第十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举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34所高校、科研机构的近百位专家、青年学者齐聚一堂,共飨学术盛宴。

会议开幕式现场(摄影/陈留彪)

上午,开幕式在我校中心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田建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分别致辞,开幕式由郑东丽副校长主持。田建伟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平顶山学院的发展历程及办学特色。陈金钊对学校的精心筹备表示感谢,对法治话语的体系构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刘作翔提出“概念”是法律修辞研究的核心,法律体系的构建要向实践领域渗透才会有生命力。

田建伟致辞(摄影/陈留彪)

陈金钊致辞(摄影/陈留彪)

刘作翔致辞(摄影/陈留彪)

主旨报告环节由《法律科学》副主编马治选主持。中国法律逻辑学会会长张继成、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宴林分别作报告。陈金钊教授、彭中礼教授进行了与谈。他们认为,几位专家的报告为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了精密思维及认知线索,对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主旨报告环节(摄影/陈留彪)

与会专家作报告(摄影/庄艳莹 崔欣桐 郑万欣 韦保瞻)

下午,分专家论坛和青年论坛开展学术研讨。研讨围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话语建构”“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塑造与法律方法”“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创新与法学热点研究”等主题展开。专家们一述一评间将相关法学热点问题逐一剖析,内容充实、视角新颖,为法治话语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理阐述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果。

分专家论坛(摄影/石佳依)

闭幕式由我校政法学院院长张晓东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作学术总结,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何俊毅代表下届主办方致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致闭幕词。

此次会议加强了我校与其他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我校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促进我校法学专业培养质量、科研水平提高及学科发展有着积极深远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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