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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9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平顶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三届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组换届工作。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党的线路、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

(二) 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科研水平、丰富实践经验、深厚理论造诣和科学咨询能力。

(三) 热爱应急管理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操守,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公信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办事公正。

(四)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专家组相关工作。

(五) 服从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统一安排,积极参加专家活动。

二、 专家分类

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由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和综合管理类5大类专家组成,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专业领域和专家本人意愿确定推荐名单(相关专业领域见附件1)。

三、 相关要求

(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五大类分别推荐具有专业领域的人员,每个专业领域可推荐1-2人。

(二) 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统一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填写《第三届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确保信息真实。所在单位核准信息后填写《第三届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报校人事处。

(三) 各单位请于8月24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pdsuszk@163.com)。

附件:

1.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专业领域

2.第三届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

3.第三届平顶山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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