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学校有关体育工作的政令法规与各项精神,做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2.助主管校长当好参谋,团结全体教职工,发扬民主,依靠集体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完成体育教学各项任务。
3.全面负责体育系的教学、科学研究、群体竞赛、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4.按计划组织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展开教改研究。负责拟订体育系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校长汇报工作,作好学期或全年工作总结,并上报到到学校。
6.顾全大局,全面考虑,协调关系,宏观组织教学、科研、群体、竞赛和后勤等项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和主持体育系工作会议,研究体育工作、检查、落实体育工作实施情况。
8.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好体育系资产,维护体育系合法权益,负责体育系人、财、物、体育经费和场地器材的配备、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按照规定掌握使用经费的审批权。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建议、报告或意见。
9.负责体育系教职工的聘任与解聘、职称评定和有关评先工作。
10.领导有关人员作好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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