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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体育系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8-05-27 发布单位:tyx  新闻作者:tyx 点击量:

第一条 资料室要为教学、科研、群体活动和运动竞赛及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第二条 要逐步 和兄弟院、出版社建立广泛的联系,及时向全体教师提供各种信息,了解大家之急需,以便及时购进务类图书资料。

第三条 本系图书资料一般只供应本系教师使用,如外单位急需借阅,必须持单位证明,经主管副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用。

第四条 凡只有两本以下的图书资料(包括杂志)根不外借,只放在阅览室供大家急用,有两本以上的资料、图书借用时间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杂志不超过一个月,到期不办续借手续或不还者,按系有关制度处理。

第五条 各类图书资料要分门别类造册登记,新购进的图书或杂志,需发票、实物相符、年终要将有关报纸、杂志装订成册。

第六条 年终要进行一次图书清点,对由于工作不精心,责任不强造成的丢失、损坏和帐目混乱,概由图书资料员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条 图书资料员要负责本系教师和职工的报刊收订,信函的取发,并保证按时无误。

第八条 借阅者要受护所借资料,不得出现涂写、折、撕、水污等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按书刊价的10%~20%给予处罚处理。

第九条 对于将资料遗失者,可以用同样版本的实物赔偿,如无同样新书,将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第十条 凡来资料室借阅资料者,要保持资料室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涂乱画,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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