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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体育系理论教研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8-06-04 发布单位:体育系  新闻作者:tyx 点击量:

一、理论课教学是体育系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理论教研室的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完成教书育人这一重任,理论教研室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

二、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关心爱护学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科研动态和学术造诣。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四、课前认真备课,准备教案,课后批改作业,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应做好书面记载,记入学生本课程的平时成绩内。

五、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检查课堂教学效果,促进教师互相学习,建立正常的听课和评课制度。每位教师听课后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六、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活动自查,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教案、教学进度、试验课、作业批改、教学方法等。

七、为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不断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培训分在职与脱产两种形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期末停课前按照与教务处统一安排,按时结课,准备考试试卷。

九、实验室是从事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水电管理,防火、防盗,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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