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
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关于转发“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第四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平学院文〔2008〕40号),学校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12月下旬开展大讨论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学习提高、查摆问题和剖析根源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的积极性,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解决涉及广大师生员工现实切身利益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校园和谐上取得新成效。
二、评议对象。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外事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
三、评议内容。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情况(组织部)。2、切实改进财务管理、确保校内人员经费实施情况(财务处)。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教育职员制的目标进展情况(人事处)。4、采取具体步骤,落实扩大院系自主权进展情况(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5、落实校务公开工作情况(院长办公室)。6、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建立目标管理奖惩办法进展情况(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7、制定创建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实现特色办学目标的具体规划进展情况(教务处)。8、制定科研规划,召开首次科研会议情况(科研处)。9、推进家属楼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进展情况(基建处)。10、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情况(学生处)。11、八件实事办理进展情况(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12、完善后勤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情况(后勤管理处、后勤总公司)(注:括号内是责任单位,排在前面的为牵头办理单位)
四、有关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按照大讨论整改提高阶段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负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按时完成承担的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任务。
平顶山学院“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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