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
“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的通知》(教人[2008]6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一)推荐对象: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国家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省级“555人才工程”(“333”人才工程)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1名。
二、推荐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曾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
7、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即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
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学校)公章;
3、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及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查阅;
5、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原件、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6、《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此表无需打印,只需交电子版。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表格请使用计算机打印。
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连同推荐报告于11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657617
人 事 处
2008年10月28日
附件: 表格填写说明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
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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