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暨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
3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比赛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为纪念改革开放暨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书画摄影作品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突出纪念改革开放暨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这一主题。
作品格调高雅、积极奋进、健康向上,风格不限。
二、类别: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三、要求:
1、书画作品
(1)幅式:条幅、中堂、斗方、扇面均可;
(2)内容:诗、词、歌赋、吉言、佳句等;
(3)书法:真、草、隶、篆,毛笔、硬笔等;
(4)绘画:改革开放以来美好的山水、人物、人民群众精神风貌、花鸟等;
(5)格式:书画均要有落款和作者单位,一律用书画宣纸,交硬件(即装裱好)。
2、摄影作品
(1)题材:人物、建筑、风光、花卉、园林、学校的院景、科研成果、教学仪器设备(以新旧对比为佳)、文体娱乐等。
(2)尺寸要求:作品不小于A4纸幅面,彩色、黑白均可,均交装潢成品。
(3)作品背面要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单位、姓名。
3、美术、书法作品以4尺竖幅为宜。草书、篆书、甲骨文另附释文;篆刻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
4、作品系由本人独创,每个参赛单位至少要报送3件作品,机关党总支不少于15件,每位参赛者限报3幅作品。
四、参赛对象: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五、提交作品时间:12月5日之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评奖及成果形式:本次活动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来稿进行评审。获奖及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及向市以上媒体和展会推介。
附:廉政语萃选编(仅供参考,请在办公系统纪委发文中查看)
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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