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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人员守则

发布日期:2009-03-05 发布单位: 财务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财务处工作人员守则

为了加强财务处工作效率,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处室人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守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敬业爱岗,廉洁奉公。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杜绝违法行为。

三、坚持服务至上、效率优先的原则,一切从学校的整体利益出发,热情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四、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财经纪律办事,做好有关会计信息的保密工作。

五、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办理请假手续,急事事后补假制度。

七、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创造整洁、和谐的工作环境;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注意力集中,工作细致,力求准确,不出差错。

八、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办事的师生员工;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拖延;一时办不了或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为其指明办事地点。

九、全处人员要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上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主动合作配合。认真做好每项工作,服从统一调度安排。

十、树正气、讲团结、做贡献、求发展,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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