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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5 发布单位: 后勤管理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关于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春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多发的季节特点,现将《2009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教体卫艺[2009]184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针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传染病预防、排查、监控和报告工作做好布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认真开展卫生安全排查,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具体部署:

1、各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疾病防控工作,3月27日之前将名单报送至我处。

2、在3月底之前,各单位发动学生出一次专题宣传板报,有条件的单位可搞一次专题活动,普及疾病防控知识,培养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预防疾病和自救能力(卫生防疫资料可查询http://www.pdsxww.com/misc/node_4732.htm)。

3、后勤总公司要内设专门的病媒防制和预防食物中毒机构,设定专人负责与日常检查。

4、全校师生共同监督校园内餐饮摊位、超市、医疗或其他服务机构在疾病防控、病媒防制等方面的违规或不作为现象。

5、疫情报告、违规举报联系人:樊爱豫,联系电话:2657717,

网页举报:http://211.69.16.22/hqglc/list/yjfk.asp

平顶山学院后勤管理处

2009年3月24日

附件:春季常见传染病预防知识要点

一、基本知识

1.水痘

病人从出现皮疹前2日至出疹后6日具有传染性。

患病初期可有发热、头痛、全身倦怠等前驱症状,在发病24小时内出现皮疹,皮疹分布呈向心性,即躯干、头部较多,四肢处较少。大部分情况下,病人症状都是轻微的,可不治而愈。

2.流行性腮腺炎

病人在腮腺明显肿胀前6—7日至肿胀后9日期间具有传染性。

患病初期可有发热、头痛、无力、食欲不振等前驱症状,发病1—2日后出现颧骨弓或耳部疼痛,然后出现唾液腺肿大,通常可见一侧或双侧腮腺肿大。

3.流行性感冒

流感病人为传染源,主要在人多捐挤的密闭环境中经空气或飞沫传播,亦可通过直接接触病人的分泌物而传播。

患病时出现发热、头痛、肌痛、乏力、鼻炎、咽痛和咳嗽症状,还可出现肠胃不适。

4.麻疹

麻疹病人为传染源,主要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咽喉分泌物传播。

患病初期出现咳嗽、流涕、发热、眼红及口腔内出现白点(柯氏白斑);3至7日后皮肤会出现斑丘疹,通常由面部扩散到全身,维持4至7日,亦可能长达3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屑;病重者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及脑部会受影响,导致严重后果,甚至死亡。

5.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重症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

6.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传染源主要是患禽流感或携带禽流感病毒的禽类(家禽、野禽)以及鸟类。

主要经呼吸道感染,也可能会通过密切接触感染的禽类及其分泌物、粪便和受污染的水而感染,但是尚未发现人与人之间有效传播的证据。

早期症状与普通流感非常相似,主要表现为高热(大多持续38℃以上)、咳嗽、咽痛、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

二、预防要点

1.在人群聚集场所打喷嚏或咳嗽对应用手绢或纸巾掩盖口鼻,不要随地吐痰,不要随意丢弃吐痰或揩鼻涕使用过的手纸。

2.勤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

3.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或擦净。

4.避免与他人共用水杯、餐具、毛巾、牙刷等物品。

5.注意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如周围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病人时,应增加通风换气的次数,开窗时要避免穿堂风,注意保暖。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暴晒。

6.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增加机体免疫能力。

7.尽量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

8.避免接触猫狗、禽鸟、鼠类及其粪便及排泄物,一旦接触,一定要洗手。

9.发现死亡或可疑患病的动物,不要触摸,应立即报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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