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
《“十一五”后两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节能减排、建设经济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当前,我校正处于全面建设、快速发展、资金短缺的关键时期。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建设节约型校园,对于加快学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校在2008年11月发出了“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号召,成立了我校“节能减排学校行动”领导小组,由学校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制订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并对任务进行了逐一分解。各单位接到任务后积极行动,广泛宣传,深入调研,认真排查,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我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开展丰富多样的专题活动,充分发挥校报、网络、广播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浓厚氛围,使“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根据2009年3月9日河南省教育厅教发规【2009】145号文——《“十一五”后两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计划》的新精神,结合我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的实际进度,对我校“节能减排”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1、后勤总公司要尽快落实水电计量装置安装到位,绘出水电表的逻辑分布图。根据教室的上座情况,及时调整公共教室的开放数量,杜绝教学楼、实验楼长明灯和长流水现象。热水和洗浴用水必须进行IC卡水控装置改造,做到精确计量、合理收费。加强通勤车的节油管理。尽快完成所有非节能灯(包括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优化电路控制方式。
2、院长办公室要在全校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科学界定公务用车范围,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定 车定卡定点加油制度、定点保养维修、季度经费公示制度。
3、行政机关、各教学机构办公室、各种类型电脑机房要做好本部门办公室的空调节电(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人走灯灭、电脑节电、推广节能开水器等工作。
4、校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相关院系的实验室要履行水、电节约制度。
5、基建处要推广节能屋顶和墙材,控制新建房屋窗墙面积比尽可能不超过50%、控制玻璃幕墙的使用。建筑设计方案要方便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利用。
6、国资处要停止审批各单位所采购物品能源利用效率低和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中要明确节能设备将优先考虑。
7、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要继续扩大前期节能减排宣传的战果,多搞一些学生喜闻乐见的节能减排专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气氛。
8、校属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认真、作风扎实的同志担任节能工作联络员,于3月27日前将名单报送给后勤管理处。
各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要领导重视、扩大成果、总结经验、深入开展。做好日常节能减排工作,不但直接的节约环保效益巨大,而且帮助大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十一五”后两年河南省教育系统节能计划》的通知 Publish4656
平顶山学院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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