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请上半年已经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于10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表》原件一式两份。
2.通过 教师资格软件导出的数据一份。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4.《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B5纸正反双面打印)。
5.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新身份证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
6.学历证书(博士还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0、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注:1.今年新进的博士和师范类毕业生也可以提交材料申请教师资格。
2.所有复印件均以B5纸复印。
3.任教学科参照《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人 事 处
200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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