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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10年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09-12-29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文件

平学院行〔2009〕55号

平顶山学院关于

印发《2010年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平顶山学院2010年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予以印发,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平顶山学院2010年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和平顶山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平人公[2009]2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工作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原则

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平时考核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推动工作的作用。

三、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科级(含)以下党政管理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以自我记实和领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记实情况作为平时考核量化评分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基础依据。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一)自我记实。各部门要于年初确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全年任务目标及完成要求。被考核人把每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服务对象意见反馈情况、廉洁守纪情况等,进行自我记实和总结评价,同时对在处理突发事件、非计划内安排工作、完成重要任务等工作中的表现,一并详细如实的记录在《平时考核登记手册》中。

(二)层级审核。被考核人的记实情况,由部门责任人按月审核确认,人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查《平时考核登记手册》的填写情况,并评定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接受反馈与投诉。建立服务对象意见反馈及群众投诉平台,通过单位公众网络、投诉电话、专人接待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意见反馈和群众投诉,意见及投诉情况要记录到《平时考核记实表》中,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文祯中任组长,窦效民、罗士喜任副组长,田建伟、张久铭、袁桂娥、于长立、刘守勇、李宏亭、曹子剑、张国锋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其他单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各考核单位也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应由本考核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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