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我校2011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4月30日(星期六)—5月2日(星期一),共3天。5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课)。
二、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值班按照4月-6月份值班安排表进行),各单位负责人要确保通讯和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5月3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行政: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教学作息时间不变);通勤车时间安排详见校园网,请注意时间变化。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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