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请各单位指定一名人事信息管理员,主要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人事信息核对、更新和维护工作(其中校党群领导信息由党办负责,校行政领导信息由院办负责)。请各单位将人事信息管理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于6月2日上午11:00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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