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平学院行〔2010〕20号)精神,我校将于近期评选2010-2011 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和各单位推荐名额请参阅附件。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等额推荐。截止时间:2011年6月7日上午11:00,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
2、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3、《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4、《平顶山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人事处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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