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请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于11月4月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二代身份证两面复印)。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的同底近期二寸照片两张(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提交与网上报考时的同底照片)。
9、参加教育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260元。
注:1、所有复印件均以B5纸复印。
2、任教学科参照《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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