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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关于2011年度行政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和制定201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6 发布单位:校办  新闻作者:校办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关于2011年度

行政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和制定2012年度

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院(系、部)、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行政系统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各院(系、部)、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2011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制定2012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

各单位对照2011年度工作目标(平学院行〔2011〕6号)写出自查报告,各院(系、部)另需填写自评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12月16日前报至学校“目标办”(校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目标办”信箱:yb@pdsu.edu.cn。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自查报告同时报送主管校领导1份。

自查报告应严格对照工作目标各个观测点撰写,客观陈述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简明扼要,避免面面俱到。

请各单位及早准备各项支撑、证明材料,以备考核。

二、归口考核

“目标办”近期将组织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对各院(系、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监察处、保卫处分别对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中的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考核认定。

各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对各院(系、部)的考核、认定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考核认定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认定意见经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23日前报送“目标办”。

三、拟定2012年度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在分析总结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2012年学校工作重点,拟定本单位2012年度工作目标。各院(系、部)按照学校目标管理指标体系,结合自身实际,拟定2012年度工作目标;各行政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拟定2012年度业务重点工作目标和日常工作目标。工作目标要表述准确、指标明确、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尽可能将指标量化。

四、集中总结和评议

学校将适时召开校长办公会扩大会议,集中听取汇报和讲评。各院(系、部)汇报2012年度工作目标(时间不超过8分钟);各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汇报201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2012年度工作目标(时间不超过15分钟)。会上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201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各单位2012年工作目标进行讲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2011年度考核结果与2012年目标任务的确定

“目标办”对各方面考核意见进行汇总,并结合一票否决指标考核情况,形成对各单位的综合考评意见。考评意见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

“目标办”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拟定的2012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归口协调、调整,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学校与各单位签订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书。

六、奖惩

奖惩将按照《平顶山学院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实行。

附件:2011年度院(系、部)工作目标考核自评表

平顶山学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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