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教师资格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已到,请速派人到人事处办公室领取。因表格材料要存档,请严格参照样表(详见附件1、2)填写,不得填错或涂改。所学专业和申请学科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对照表》(见附件3)填写。所有表格及其他材料,待体检结果和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再一并上交,上交材料时请按照附件4的要求复印、摆放,具体上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学生的成绩单要求成绩全部合格,成绩不合格者的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657617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样表)
附件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样表)
附件3: 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对照表
附件4: 附件:个人材料摆放顺序及要求
人事处
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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