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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大纲

发布日期:2012-08-21 发布单位:思政部  新闻作者:思政部 点击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大纲

本大纲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实践教学规范化,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

一、实践教学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05方案”针对普通高等院校一年级本专科学生开设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门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课程。通过实践教学,加深了学生对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常识的掌握;在能力教学方面,提高了学生自觉增强自身的修养和运用所学法律常识解决自己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情感教学方面,培养了学生深厚的爱国热情,坚定了他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二、实践教学的要求

1、依据本大纲认真设计和组织开展相关实践教学活动。

2、根据本教学大纲,具体制定实践教学方法和教案。

3、各任课教师认真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4、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与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相一致,并服从学校的中心工作。

5、密切与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开展相应的实践活动。

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是实践课指导者和具体组织者,要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和育人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实践教学。

三、实践教学的对象

全校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各专业本专科学生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的要求和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学时总量,结合学院相关教学文件,思修课总课时为54个学时,3学分。

四、实践教学的内容与形式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主要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大部分。我们将根据具体教学实际,在不同的章节和不同的学期有选择地加以实施。

探索“社会调查(社会访谈)+社会公益活动体会+ 演讲比赛 +观摩庭审活动 + 经典视频”的“五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实践教学分课内实践和课外实践。

(一)课堂的实践教学环节

1、 主题讨论辩论演讲。在课程教学中,可紧扣课程内容,分组讨论、小型辩论会或者演讲比赛。

2、观看录像资料片。播放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影视资料,学生就观看后的感想展开讨论或辩论,鼓励学生发表各自的观点。教师进行适当的引导、点评。活动后,每位学生上交心得材料。

3、案例分析或行为分析。教师根据教学涉及内容,举出1-2个典型的案例或典型行为,组织学生分组进行分析议论,形成小组集体意见,并推荐代表向全班发表自己的观点。

(二)课外的实践教学环节

着眼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帮助学生作好走向社会的思想认识上的准备,有针对性地解决某些课堂教学所无法解决或很好解决的特殊社会问题。

结合课程的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设计、组织一些实践教学内容,做到以小组活动为主,以个人实践活动为辅,结合地方资源,我们考虑了在课内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课外实践活动主要依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活动、观摩庭审活动等形式来进行,具体形式主要有:人物访谈、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经典视频活动等。

五、实践教学的组织与考核

1、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根据课程教学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活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研室在全体教师共同研讨的基础上,负责制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并进行监督、检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及考核,由各任课教师人负责。

2.实践教学的成绩考核

第一、实践教学一律以学生的成果作为考核的依据。成果形式为报告、小论文、心得体会、课件、实践成果等。

第二、实践活动结束后,学生需要填写实践活动登记表,完成一份实践活动报告,成绩采用五级评分制度,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实践活动成绩计入期末课程构成成绩,实践教学考核按照20%计入学生成绩;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其总评成绩为不及格。

思政部基础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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