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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张超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26 发布单位:tyx  新闻作者: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2年“张超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张超先生为回馈社会、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在我校设立了“张超奖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具有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

“张超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布置如下:

一、 申请条件、奖励资助标准及评审办法:

“张超奖助学金”的参评条件及评审办法,请参看2012年学生手册中《平顶山学院“张超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资助标准为奖学金20人,助学金30人,每人每年均为2000元。

以上奖助学金的评选均参考学生的上学年表现。

二、 各院系拟申报名额:

“张超奖助学金”候选人数按等额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院系

张超奖学金

张超助学金

文学院

1

3

外国语学院

1

2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

1

经济管理学院

1

2

化学化工学院

1

1

护理

1

1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1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1

软件学院

1

2

师范教育学院

2

3

环境与地理科学系

1

2

体育系

1

1

政法学院

1

1

艺术设计学院

2

3

音乐系

1

1

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

1

1

新闻与传播学院

2

3

合计

20

30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院系于10月15日上午10点之前将推荐学生的申报资料上报学生资助中心。申报资料包括:

1、“张超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格式见附件),要求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内容填写完整、盖章(行政公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学生获奖情况一栏,请填上学年(2011年9月—2012年8月期间)主要奖项,不得加行。内容请按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年月、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填写,多个颁奖单位的请填一个主要的。

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无效申请。

2、奖(助)学金备案汇总表一份(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须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3、奖学金申请者需同时上交上学年获奖证书复印件,助学金申请者需同时上交家庭所在地开具的贫困生证明函件。

4、排序、编号

报送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分类别(常绿助学金或张超奖助学金)装档案袋上报。档案袋上标明院系,奖励资助类别、表格数目。

三、后续管理:

请参照《平顶山学院“张超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四、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院(系)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申请的相关材料,按时完成推荐工作。如有延误造成不能按时上报的,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平顶山学院学生处

2012年9月25日 张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张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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