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了解到的家庭情况,结合平时表现及综合测评成绩、学年考试成绩,广泛征求意见,经体育系资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以下同学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特此公布。
孟凯杰 张 森 宋 磊 温丽杰 胡同帅 杨成祥
张 旭 陈真真 王小风 景 聃 程 勇 李文岩
卢 亚 尚刚阳 王明新 赵培备 曹亚克 张志坤
郭 邦 杨 星 乔 安 庞起林 韩鹏飞 周广涛
顾梦丽 凌雪平 李明军 周绍轩 曹大兵 张权威
米文龙 张 玄 王雪浩 邢硕文 曹彦飞 赵 玉
张敬雨 汪河希 张 良 周 洋 张瑞宸 张 超
贾兵方 宋佩龙 冯诚源 邓 戈 张聚忠 李超凡
王刚柱 魏婷婷 张霄飞 梁 烨 王姝祥 张焕玲
袁松茂 王永坷 贺盼国 张 坤 靳岩军 李雅丽
高亚超 赵媛媛 万永生 李景川 张文亮 刘冰洁
张文垠 涂朝来 祁培洋 王 振 郭朋朋 赵 喧
王 敏 韩玉强 高亚辉 刘蒙蒙 韩科科 张自厚
闫建强 暴亚聪 刘伟鹏 赵文杰
公示日为五日:自2013.9.23至2013.9.30,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致电:
刘书记(13603906537);
周老师(13781085312),
郭老师(15093777966)。
体育系
2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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