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科研业绩先进个人推选结果的公示
各单位:
根据《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暨科研业绩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平学院行[2012]39号)要求,经科研处统计、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2016年度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和科研业绩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科研工作先进单位(6个)
一等奖: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低山丘陵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
二等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三等奖:教师教育学院、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高压智能开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工程学院
二、科研业绩先进个人(10名)
梁亚红、闫江涛、吕海莲、陈富志、宋月丽、李付安、黄芳、齐光、程世平、李伟利、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4月10日—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科研处反映。
联系电话:2077216邮箱:pdsxykyc66@126.com
办公地点:办公楼318房间
科研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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