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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3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成果完成人: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从2017年起,省科技厅对全省科技成果实行在线登记(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在线版)网址:cgdj.tech110.cn)。今后凡参加省科技奖评选、成果交易等将以成果在线登记情况为准。未进行成果在线登记的,将不能参评科技奖。为做好我校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成果在线登记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的范围和条件

(一)登记范围

1.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所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进行在线登记;

2.鼓励自主研发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在线登记。

3.已授权发明专利做为独立成果必须进行在线登记。软件著作权、新产品、新药、新标准等作为独立成果在线登记

(二)登记条件

进行登记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2.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3.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进行在线登记的成果类别及相应材料要求

1.应用技术成果

---财政性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或结项证书;

(2)技术研究报告;

(3)科技查新报告;

(4)检测报告;

(5)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须发表5年以内,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系列核心期刊、SCI收录等),或1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等;

(6)两家单位应用证明(注明应用起止时间、应用情况及经济效益)。

---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技术研究报告;

(2)科技查新报告;

(3)检测报告;

(4) 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须发表5年以内,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系列核心期刊、SCI收录等),或1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等;

(5)两家单位应用证明(注明应用起止时间、应用情况及经济效益)。

2.基础理论成果

---财政性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或结项证书;

(2)研究报告;

(3)科技查新报告;

(4)1篇SCI论文(JCR三区以上、中科院分区)或2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须发表5年以内,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系列核心期刊、SCI收录等)或学术专著(专著须发表5年以内)。

(5)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报告;

(2)科技查新报告;

(3)1篇SCI论文(JCR三区以上、中科院分区),或2篇以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须发表5年以内,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系列核心期刊、SCI收录等)或学术专著(专著须发表5年以内)。

(4)本单位学术部门(或学术委员会)等出具的评价意见;

(5)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3、软科学研究成果

---财政性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结项证书;

(2)研究报告;

(3)科技查新报告;

(4)1家省直部门或以上单位应用证明或佐证材料;

(5)1篇核心期刊论文(论文须发表3年以内,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或CSSCI源期刊核心版)或学术专著(专著须发表5年以内)。

---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报告;

(2)科技查新报告;

(3)1家省直部门或以上单位应用证明或佐证材料;

(4)1篇核心期刊论文(论文须发表3年以内,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或CSSCI源期刊核心版)或学术专著(专著须发表5年以内)。

4、知识产权类成果

知识产权证明(含发明专利证书、动植物品种审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行业标准等)、或行业准入证明(如新药证书、医疗器械准入证书、原药和制剂农药登记证等)直接进行登记,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三、科技成果登记的程序

(一)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人)按要求准备材料,登记材料要实事求是,确保成果的真实性。

(二)通过初审的科技成果登记申请被推荐至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部门,由省科技成果登记部门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科技成果予以办理登记,由登记部门颁发登记证书。

四、有关事项

(一)凡存在权属争议的科技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发现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注销登记。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二)财政性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时的人员名单需和验收结项时人员名单保持一致。

(三)发表论文为核心期刊或以上,完成人须署名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四)以上所要求提供的登记材料除论文及专著外,均为1年以内。

(五)登记完成后,下载打印成果登记材料一式二份以院系为单位报科研处办公室。

登记方法:各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网址:cgdj.tech110.cn),按要求填报完整的成果信息。完成后保存。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网址:cgdj.tech110.cn)登录帐号:

帐号1:1031401或帐号2:1031402。密码均为123456

咨询电话:2657757

联系人:贺军利

附件:在线登记系统操作手册(普通登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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